关于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竞争性评审工作。
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8月22日,在监督机关的现场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9名专家组成评审团,8月23日,在监督机关和各答辩城市观察员全程监督下对相关城市进行了答辩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的是: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西安、咸阳等23个城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联系电话:010-68552977(兼传真) 财政部经建司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8月27日
原文件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四部委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
四部委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文件中提到:“2+26”城市奖补标准按照《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按照去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2+26”城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而现在,试点的“2+26”城市增加了张家口市,标准也是每年5亿元。而汾渭平原则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2+26”城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
汾渭平原11城市: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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