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公布了一起违规动火造成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5人死亡,EHS经理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来学习一下:
事故经过: 2021年12月14日15时38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费森尤斯卡比(南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期综合厂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建筑烧损面积约4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503.76万元。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费森公司一期综合厂房锅炉房改造施工人员在电焊作业过程中,高温焊渣引燃了顶棚内钢梁上动物筑巢的干草,干草的火焰引燃建筑山墙内壁及屋面拱板内壁聚氨酯泡沫材料造成火灾。 造成火灾蔓延的主要原因:施工人员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引发火灾后扑救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引燃建筑山墙的聚氨酯泡沫材料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暴露问题: 在锅炉房改造过程中,违法动火作业,施工现场组织混乱,安全管理缺失。 明知施工方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及时制止;未对施工现场全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致使消防应急广播、消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事故追责: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EHS部经理、维修部经理、电焊工等6人涉嫌重大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起承包商的违规动火作业的事故,暴露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1、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问题,这是医疗器材公司的问题 2、高危作业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这是施工单位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都非常的典型,是个老问题了,很多事故的背后都反应出这两个突出的问题,并非个例。 这起事故调查报告还有几个地方需要思考一下 1、外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那这个医疗器械的主要负责人并没有,只是被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也就是上一年年收入的60%。 得注意的是,这个总经理名字叫杨志明,是个“德国人”,这个企业也是一家德国的500强的外资企业。
该公司是德国费森尤斯跨国集团100%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其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居欧洲首位,全球第二位。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在世界各国均有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全球拥有15万多名员工。近年来,德国总部对南昌公司持续扩大投资,公司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与壮大,目前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
2、EHS部门经理追究刑事责任怎么看待 他的责任在于明知施工单位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及时制止,这个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确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是严重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 只是有个疑问,一家世界500强的药企,居然承包商动火作业都不办证?难以想象,外资的安全管理水平难道这么差吗。
这个事故也给大家一个警示,高危作业的许可审批有多么的重要!绝不仅仅是个形式,一张废纸,出了事故都是呈堂证供,可以尽职免职的。一定要办理作业票,也不要乱填乱写。切记切记!
内容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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