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石市已经制定具体置换政策。每拆除1吨采暖燃煤锅炉、生产燃煤锅炉、茶浴锅炉市财政补贴3万元。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锅炉的,将给予如下优惠政策:采暖燃煤锅炉、生产燃煤锅炉、茶浴锅炉改天然气锅炉的免收燃气接口费。纯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改天然气锅炉的,每置换1吨市财政补贴10万元。使用天然气锅炉为居民小区供热的,每采暖季市财政补贴5元/平方米。 据介绍,燃煤锅炉拆除接入集中供热的和区域集中供热的居民小区管网建设费按照40元/平方米(含热交换站建设)标准由市财政支付。纯居民小区改用环保锅炉的,市财政给予每吨位5万元的补贴。接入集中供热的原锅炉房和煤场占地纳入市政府土地收储计划,由政府统一支配。对拒绝收储的,由产权单位自行缴纳管网建设费。 石市计划两年内将462台燃煤采暖分散锅炉全部置换完毕,其中今年完成70%(323台),2013年将剩余锅炉全部置换完毕。今年4月20日-30日,各区将于锅炉产权单位进行对接,逐锅炉与产权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置换方式、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此信息转载自中国锅炉网(廊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