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烧器网【燃友会@Chinaburner.com】中国燃烧机行业技术交流平台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28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行业动态] 《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正式稿见2楼)

[复制链接]

查看他的品牌

累计签到:342 天
连续签到:1 天

2252

主题

2689

帖子

3766

积分

管理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76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2-6 11:13: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正式稿见2楼)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62788771,62788769(传真)
       邮 箱:lnhbdqc@ln.gov.cn
       附件: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3日
附件
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全省的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地区
         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全省14个城市。
        二、执行时间
        (一)新、改、扩建项目
         全省燃煤锅炉新、改、扩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要求如下:
        1.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新受理的燃煤锅炉环评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若我省或各市出台更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二)现有企业
          全省现有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要求如下:
        1.沈阳市现有燃煤锅炉按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省内其余13个城市,自2020年11月1日起,单台出力20t/h及以上的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仍保留的20t/h以下燃煤锅炉参照执行。
        3.若我省或各市出台更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审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管理,确保满足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二)现有燃煤锅炉项目不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根据超标情况制订限期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限产限排或关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表:已规定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国家排放标准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送: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

附表
已规定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的国家排放标准及相关要求
(点击下方文件号可查看排放标准)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号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3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9号

内容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燃烧器网小编(sunshine):
13921519554(微信同号),欢迎前来投稿联系!
中国燃烧器网品牌中心


 

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注明出处)
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删除! 
如果您有更多的行业资讯和企业新闻,
欢迎与燃烧器网编辑部取得联系:
燃烧器网编辑部:
联系电话:0510-6856 6535/6536/6539
直线电话:139-1248-0569(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web@warmwell.com.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查看他的品牌

累计签到:342 天
连续签到:1 天

2252

主题

2689

帖子

3766

积分

管理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766
来自 2#
发表于 2020-4-2 18:47:28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辽 宁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通   告

2020年  第5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辽宁省全面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地区
辽宁省全部行政区域。
二、执行时间
(一)新、改、扩建项目
1.自2020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燃煤锅炉新、改、扩建环评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若省或各市出台更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二)现有企业
1.沈阳市现有燃煤锅炉按《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公告)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省内其余13个城市,自2020年11月1日起,单台出力20t/h(14MW)及以上的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仍保留的20t/h(14MW)以下燃煤锅炉参照执行。
3.若辽宁省或各市出台更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审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管理,确保满足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二)现有燃煤锅炉项目不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根据超标情况制订限期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限产限排或关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已规定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的国家排放标准及相关要求
(点击下方文件号可查看排放标准)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号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3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9号

内容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燃烧器网小编(sunshine):
13921519554(微信同号),欢迎前来投稿联系!
回复 点燃 1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