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顺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中标公告见二楼)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重新招标的原因是第一次参与招标的企业不足三家,导致流标。
原文详情如下: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顺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123330010006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20096310
采购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顺平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622761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2009631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址的查询日期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某一时点)。
3、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否则皆取消资格。(二)特定条件1、供应商在国内至少具有两个及以上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供应商应为该项目的控股股东(所占股权超过5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备注:本项目已经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PPP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确定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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