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级别划分及组成
A级锅炉
A 级锅炉是指p (表压)≥3.8MPa 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 p ≥22.1MPa;
(2)亚临界锅炉,16.7MPa≤ p <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 p <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 p <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 p <9.8MPa; (6)中压锅炉,3.8MPa≤ p <5.3MPa。
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 p <3.8MPa;
(2)热水锅炉, p <3.8MPa ,且t ≥120℃( t 为额定出水温度,下同);
(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0.7MW(Q为额定热功率,下同);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4.2MW。
C级锅炉
(1)蒸汽锅炉, p ≤0.8MPa ,且V >50L(V 为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下同); (2)热水锅炉, p <3.8MPa ,且t <120℃;
(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 ≤4.2MW。
D级锅炉
(1)蒸汽锅炉, p ≤0.8MPa ,且30L≤V ≤50L;
(2)汽水两用锅炉(注1-4), p ≤0.04MPa ,且D≤0.5t/h( D为额定蒸发量,下同); (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t ≤95℃; (4)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0.1MW。
注1: p 是指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对蒸汽锅炉代表额定蒸汽压力,对热水锅炉代表额定出水压力,对有机热载体锅炉代表额定出口压力。
注2:其他汽水两用锅炉按照出口蒸汽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分属以上各级锅炉。
锅炉组成
1 锅炉本体
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设备所组成的整体。
2 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等; (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注1-2)的锅炉和无分汽(水、
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泵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焊缝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泵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注1-2:分汽(水、油)缸应当符合本规程对集箱的有关规定。 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4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料制备、以及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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