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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气锅炉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决定对燃气锅炉全面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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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关于深化工业锅炉排放治理的要求,现决定对我市燃气锅炉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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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等文件,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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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2022年修订版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版条例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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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广州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第二节 对标美丽广州建设任重道远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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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目录(2022年第二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集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2019-2022年电能替代推进方案》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全省电能替代工作,特制定《四川省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目录(2022年第二批)》。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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