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标|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实施,有什么新要求?
1、2020年8月11日发布,8月12实施。
2、更严格的限值何时执行?已经低氮改造的是否还需要改造?
在用锅炉和新建锅炉,视燃料不同,新限值的执行时间不同。
新建锅炉,即2020年8月12日之后,环评通过审批或备案的锅炉。
划重点:- 燃气锅炉新增CO的排放浓度控制要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标准值从80降至50。
- 燃煤锅炉4项污染物的标准值全部加严,颗粒物标准值从20降至10,二氧化硫从50降至35,氮氧化物从150降至50,汞及其化合物从0.05降至0.03;且基准含氧量原来是9%,现在是6%。
在用锅炉,即2020年8月12日之前,已建成投产或环评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锅炉;
燃气锅炉
划重点:
- 2016.7.31.之前建成的锅炉氮氧化物标准值2020年10月31日之前执行150,2020年11月1日起,即2个半月之后,氮氧化物标准值执行50。
- 已经完成低氮改造的看这里!
2016.8.1~2018.12.31期间环评审批或备案,已经按照80标准值实施低氮改造的锅炉,
2016.8.1~2020.8.12期间新建的锅炉,
50的新标准从2022年11月1日执行,在此之前执行80标准值。
燃油锅炉
划重点:
- 2021年10月31日之前,在用锅炉分2种。
2016年7月31日之前建成的氮氧化物标准值200
(注意上一版锅炉标准,在用锅炉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标准值原来是300)。
2016年8月1日之后建成的氮氧化物标准值80。 - 2021年11月1日起,氮氧化物标准值为50。
燃煤锅炉
划重点:
- 2020年10月31日之前,虽然在用锅炉分2种,但执行的标准限值和之前的要求一致。
- 2020年11月1日起,4项污染物全部加严。其中65t/h以下的锅炉2021年11月1日执行。
燃煤锅炉注意锅炉房无组织排放限值。
3、排气筒高度要求是否变化?
无变化!
- 依然需要符合GB13271的规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自动监控的要求有变化!
划重点:
- 上一版锅炉标准只要求20t/h及以上的蒸汽、14MW及以上的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新增有机热载体锅炉种类
- 10t/h~20t/h范围内的锅炉,2021年11月1日执行。
5、明确达标判定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 1h 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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