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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杭州市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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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8 09:56: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杭州市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https://www.chinaburner.com/thread-41684-1-1.html(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要求,为系统治理全市烧结砖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杭州市烧结砖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美丽杭州建设总体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传统烧结砖行业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动烧结砖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目标
至2024年底,全市烧结砖行业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复性污染问题全面整治到位,实现全市烧结砖行业“行业发展集约化、工艺设备自动化、能源结构清洁化、污染防治高效化、厂区建设规范化、环境管理精细化”的总体目标,做强做优杭州市烧结砖产业,打响区域品牌,促成烧结砖产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艺设备现代化
坚定推行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要求,淘汰结轮窑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装备,引导小规模、低效生产线整合升级为6000万标砖/年及以上规模。高质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有条件企业加快提升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行业标杆。重点提升物料破碎转运、燃料投加、干燥焙烧、烟气收集处理等环节的密闭性,支持采用固体投料器、自动配料机、自动码坯机、自动包装机代替传统人工投料、人工配料、人工码坯、人工包装,深化企业软硬件改造提升,加速行业转型升级。[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鼓励能源结构清洁化
稳步推进烧结砖企业的能源清洁化。严格把控燃料品质,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污染燃料使用的规定,全面禁止使用石煤、硫份高于1%的煤炭及硫份高于1.2%的其他含热废弃能源。加强源头替代,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煤、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不具备条件的,外投燃料需采用管道输送、固体投料器等密闭投加。(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污染防治高效化
严格落实窑炉烟气高效治理。使用含煤燃料(含内燃)的企业窑炉烟气应采取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等高效脱硫治理设施,并配套湿电除尘、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应配备脱硝设施。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全面配备PLC或DCS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操作。提升在线监测监管水平。烧结砖企业CEMS“100%安装、100%联网、100%监管”,加强对企业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管,规范运维操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页岩、煤矸石等物料应封闭储存,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应密闭储存和密闭输送,在转运点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对重要的生产工艺产尘点的粉尘应收尽收,要求企业对投料、破碎、筛分、混合、搅拌、流转等环节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或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车间内无法收集的地方应采取喷雾降尘或洒水降尘等方式减少扬尘,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污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企业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路面冲洗,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或用作周边农田农肥。固废规范化贮存常态化。烧结砖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实现固废分类储存、规范管理,不可在厂区内露天随意堆放。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厂区建设规范化
指导企业合理设置厂内功能区,推进生产区域、贮存区域、管理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区管理,各功能区设置标识标牌,做到划分清晰,实现专区专用。做好原料制备、挤出切坯、干燥焙烧、打包成品等生产区域和原料贮存场所的密闭性。生产现场、操作场所、办公场所的部件、设备、管线、用品等物品摆放应实行定置管理。厂区生产区域和行车道路应全面硬化管理,进出厂的车辆应设置车辆清洗台,并加大厂区内的路面清洁频次。以厂区扬尘管控为重要抓手,提升厂容厂貌,着力建设“美丽工厂”。(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企业管理精细化
充分借助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的契机,转变现有企业粗放化、传统化的管理模式,从原辅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实行规范化操作和全流程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管理、车间设备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固废收集贮存处置等环境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保存视频监控资料,完善“一企一档”。引进培养专业人才,落实精细化管理,发展和繁荣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产品管理和环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智能化监控、安防系统和ERP管理系统,覆盖生产经营全流程。督促企业按要求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做好演练。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本行业废气处理系统运维等方面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定期检查、监测、暗访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对窑炉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防范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直排等风险。(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3年11月前)
对辖区内烧结砖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污染现状等摸底排查,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杭州市烧结砖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
相关区、县(市)要指导督促烧结砖企业按照方案开展整治提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分阶段组织全市烧结砖企业实施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等主要任务,同时对照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进行自评打分,查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改绩效。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验收标准,开展企业整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遴选环保“领跑”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烧结砖行业整治工作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全市烧结砖行业整治提升各项工作。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二)严格督导考核
对照整治提升方案,严格开展烧结砖行业整治进展评估和验收。相关区、县(市)政府严格落实烧结砖企业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两随机一公开”“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现场督导检查。将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纳入“美丽杭州”考核,通过正反两类典型案例跟踪问效,对整治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帮扶引导
相关区、县(市)要完善有利于烧结砖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财政、信贷、绿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对行业领跑企业和整治绩效突出的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建立“管家+专家”帮扶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各地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的技术帮扶。借助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氛围。
(四)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日常现场执法,采用“专人负责”“专案交办”“蹲点督办”“限时办结”等,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环境执法指南。完善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烧结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数字化平台,全要素一图管治、全链条闭环管控、全方位跟踪帮扶、全覆盖评估考核。
附件:1.烧结砖企业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
2.烧结砖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附件1
烧结砖企业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
评估类别(一级指标)
评估指标(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说明(三级指标)
备注
工艺设备
生产线规模
2.0
根据生产线(焙烧窑)规模进行赋分(以下三选一):
①全厂单条生产线规模均大于等于6000万块标砖的赋2分;
②全厂单条生产线规模均大于等于3000万块标砖的赋1.5分;
③存在单条生产线规模低于3000万块标砖的不得分(提供环评设计产能、生产线数,或实际生产线数及近三年任一年的产量数据为依据)
系统抓取信息自动赋分
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
1.2
根据“机器代人”程度分项赋分(以下多选):
①具备原料自动配料的赋0.2分;
②具备成型原料水份自动控制的赋0.2分;
③具备自动切坯码坯的赋0.2分;
④具备焙烧窑自动控温的赋0.2分;
⑤具备自动卸砖的赋0.2分;
⑥具备自动打包的赋0.2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焙烧窑、干燥窑密闭性
1.0
根据焙烧、干燥窑窑门数进行赋分,本项最多1分(以下多选):
①焙烧窑进窑车端设置两道门的赋0.4分;
②干燥窑进窑车端设置两道门的赋0.4分,同时出窑车端也设置有闸门的再赋0.2分,本项最多0.6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外投燃料方式
0.8
本项基础分0.3分:
①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作为外投燃料或采用管道输送、固体投料器等密闭投加的再得0.5分(窑顶观察口不作为外投燃料口使用);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小计
5.0
污染防治
水污染排放要求
0.5
①根据厂区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收集的合理程度酌情赋0.1-0.5分(如设置有初期雨水收集池、脱硫石膏压滤液有效收集)
结合企业提供资料及现场情况人工赋分
大气污染排放要求
脱硫工艺
0.8
本项最高0.8分:根据工艺类型赋分(1-3单选,4为可选项):
①窑炉烟气使用含硫燃料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治理设施的赋0.6分,在此基础上设置有自动加药系统的再赋0.2分:
②窑炉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且配备了自动加碱、测pH值装置的得0.6分(参考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兜底);
③窑炉烟气使用钠碱法脱硫配备了自动加碱、测PH值装置的且具备废水排放指标能定期更换吸收液的得0.6分;
④内、外燃均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可不要求安装脱硫设施,直接赋0.8分;
结合企业提供资料及现场情况人工赋分
除尘工艺
0.8
本项基础分0.5分:
①窑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等独立除尘工艺的再得0.3分
②使用其他除尘技术如脱硫除尘一体的,仅得基础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脱硝工艺
0.2
①本项基础分0.2分,Nox不能稳定达标的扣0.2分(即不得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干燥窑尾气
0.4
①直接从焙烧窑引热烟气至干燥窑进行热利用的干燥窑尾气全部纳入烟气治理设施的赋0.4分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赋分,设置人工赋分
无组织控制措施
0.8
根据无组织控制措施分项赋分(以下多选):
①生产工艺产尘点(如原料、燃料破碎、筛分过程等)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的赋0.2分;
②建筑渣土、页岩、煤矸石、原煤等原料、燃料密闭或封闭储存,并采取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的酌情赋0.1-0.4分;
③产品装卸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喷雾、及时清扫等)的赋0.1分;
④窑车及相关产尘及产渣区域有除尘除渣措施的赋0.1分
根据现场调研情况赋分,设置人工赋分
排放浓度
1.0
根据窑炉烟气排放浓度赋分(以下三选一)
①窑炉烟气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100、100mg/m3的得1分;
②窑炉烟气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150、150mg/m3的得0.8分
③窑炉烟气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150、200mg/m3的得0.5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要求
0.3
本项基础分0.3分,根据以下情况扣分:
①涉及处理污泥的,未使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的扣0.1分;未配备负压仓库、臭气收集处理、生产过程原料自动密闭输送的再扣0.1分;
②根据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管理要求,涉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未按规定贮存、处置的扣0.1分(需设有危废仓库、有危废处置协议)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现场调研情况赋分,设置人工赋分
噪声排放控制要求
0.2
①厂区内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减小厂界噪声的赋0.2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小计
5.0
节能降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
本项基础分0.6分,根据以下二选一赋分:
①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耗达到DB33/767-2016先进值的再得0.4分;
②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耗达到DB33/767-2016准入值的再得0.2分;
③不满足上述的,不加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产品类别
0.8
①生产烧结砌块、保温砌块的赋0.8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成型湿坯合格率
0.2
①成型湿坯合格率应大于或等于98%的赋0.2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0.5
①综合利用建筑渣土、淤泥、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赋0.5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外投燃料清洁能源利用措施
1.0
根据外投燃料类型进行赋分(以下二选一):
①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外投燃料的赋1分;
②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为外投燃料的赋0.5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新能源非道机械
0.5
①使用新能源非道机械的的0.2分,新能源非道机械比例不低于60%的再得0.3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企业资源化利用措施
1.0
①根据企业开展相关资源化利用措施进行酌情赋分:废砖坯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的,光伏发电等情况,每有一项赋0.4分,最高得1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小计
5.0
环境管理
环境监测
1.5
根据环境监测情况进行赋分(以下多选):
①安装烟气在线监测并联网的赋1分;
②自行检测方案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并按期开展自行检测的再赋0.5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人员及设备管理
0.5
①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数字化管理
1.0
根据数字化管理水平进行赋分(以下多选):
①烟尘处理设施设置有PLC,运行记录保存1不少于1年的0.4分
②产区设有视频监控,覆盖生产、治污环节的赋0.4分
③涉及其他数字化管理措施的赋0.2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厂容厂貌
1.0
①贯彻落实“外观美丽、管理规范”标准,酌情赋0-1.0分(厂区车辆行进路面硬化,采取厂区路面洒水、水雾喷淋、车辆冲洗等控制措施)。
根据提供资料及现场调研情况赋分,设置人工赋分
行业突出问题
1.0
本项基础分1分,存在以下行业突出问题的,每个扣0.2分,扣完为止:
①焙烧窑外投燃料普遍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且投料过程未密闭;
②焙烧窑、干燥窑密闭不佳,存在烟气外逸情形;
③焙烧窑烟气引入干燥窑,尾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④使用简易低效的除尘、脱硫设施,烟气治理效果差;
⑤行业企业整体厂区扬尘问题突出:建筑渣土、页岩、煤等物料未封闭存储;厂区内车辆行进路面硬化不到位;
⑥未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根据提供资料及现场调研情况赋分,设置人工赋分
其他企业自查问题
/
①企业提供其他自查问题的,每个赋0.1分,最高赋0.3分。
加分后环境管理维度总分不超过5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小计
5.0
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
1.0
①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的,根据应急预案的全面完善程度酌情赋0-1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安全隐患
1.0
①企业存在环保设施安全隐患的,每存在一个安全隐患扣0.2分,扣完为止。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系统填报或勾选信息自动赋分
负面事项
3
①近一年内企业具有信访、举报、环保督察、七张清单等负面事项且情况属实的,每有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系统抓取信息自动赋分
小计
5.0
企业得分
5.0
五大维度得分的平均值作为企业环境治理水平评估最终得分。


附件2
烧结砖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项目
基本内容
验收基本要求
整治完成后,面上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应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评排名前70%企业对应的得分线,且无如下“一票否决”的情况出现。
验收“一票否决”要求
结合《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任何一项的,验收予以一票否决:
1.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不得使用煤矸石为原燃料;
2.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作为外投燃料;不具备条件的,外投燃料需采用管道输送、固体投料器等密闭投加;
3.焙烧、干燥工序不得有可见烟气外逸,进窑车端设2道窑门。焙烧窑沿程温度应监测,相关信号纳入集中监控系统;
4.直接使用焙烧窑热烟气进行干燥的,干燥窑尾气需处理后排放并纳入在线监测管理;
5.采用袋式、湿式电除尘等除尘工艺,使用含煤原燃料(含内燃)的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等高效脱硫设施;
6.建筑渣土、页岩、煤等物料应封闭储存,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生产工艺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厂区车辆行进路面硬化,采取厂区路面洒水、水雾喷淋、车辆冲洗等控制措施;
7.安装CEMS并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内容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共同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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